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19-07-24 14:17

你们确认收入,让老板把钱还到公户

微幸福 追问

2019-07-24 14:18

就是做成不开票收入是吗

郭老师 解答

2019-07-24 14:19

是的,做无票收入

微幸福 追问

2019-07-24 14:22

如果村里都给现金,不转帐是不是风险就低点

郭老师 解答

2019-07-24 14:24

是的,给现金风险小

微幸福 追问

2019-07-24 14:27

要不就现金,要不就做无票收入,就这两种是吗

郭老师 解答

2019-07-24 14:28

是的,建议是做无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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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们确认收入,让老板把钱还到公户
2019-07-24 14:17:38
是不是需要确人租赁事实的真相呢?
2018-11-15 11:01:03
会涉及到虚开发票的风险。应该合同,发票,资金都是一致的
2019-06-22 11:32:55
你好,会存在虚开发票的风险哟。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三流不一致的风险规避 为了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国税总局曾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三流一致”。所谓“三流一致”,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劳务流)相互统一,即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如企业遇到“三流不一致”的情形,则可依照以下方式规避: 情形一:销售方无法提供发票 销售方如无法自行开具发票,可以到主管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或者与销售方解除合同。 情形二:发票开票人与销售方不符 销售方提供发票上的开票人与销售方不符合,可退回发票要求销售方重开。 情形三:第三方代付款 购买方如需通过第三方公司付款,可以通过签订三方合同的方式减少风险,或者约定由第三方付款并提供相应委托协议。需注意的是,第三方付款情况,发票仍需与合同主体一致。 情形四:分批交货合同 对于分批交货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为了做到三流一致,防止出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在收货当期开具该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9-06-22 10:51:40
不合理啊,因为这个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不是与法人签订的,你要让法人把钱打到公司的账号上来的
2020-01-07 15: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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