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黄老师-阿顶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7-24 15:23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董慧 追问

2019-07-24 15:49

老师我们付钱出去,是个人给我们公司代开的,那么这个个税是我们公司在网上申报缴纳吗

黄老师-阿顶 解答

2019-07-24 16:45

是对方支付这个个税,不是你们公司付

董慧 追问

2019-07-24 16:47

可是我看了这个代开过来的发票个税显示为0是不是要我们申报的今年4月份不是个税申报有新政策吗

黄老师-阿顶 解答

2019-07-24 16:49

那不用管他,只要他给你的是正规发票就行。

董慧 追问

2019-07-24 19:03

4.1出了一个劳务申报的政策,你能给我发一下吗

黄老师-阿顶 解答

2019-07-24 20:13

http://m.sohu.com/a/301141678_400577
内容在这个链接里,你看这个链接吧

董慧 追问

2019-07-24 20:14

老师这个链接我打不开的

黄老师-阿顶 解答

2019-07-24 20:24

划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黑龙江省辖区内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代开发票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
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外需要代开发票的,仍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在申请开具发票时,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统一按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3%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由纳税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四、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关于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同时废止。
政策一出,便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税来税往发现有些人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还有哪些省份也明确了这一好政策!都是怎么规定的!

2这几个省都已明文规定劳务报酬代开发票不再预征个税了!

一、广西:3月1日起劳务报酬代开发票不预征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公布)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代开发票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理。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由纳税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二、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2月1日

3湖南:2月1日起劳务报酬代开发票也不管个税





目前,了解到的就是上述3个省了,黑龙江、广西、湖南,希望好政策能普及到各地!如果日后大白发现了其它省有类似政策,一定会在大白这个平台第一时间告诉大家!

董慧 追问

2019-07-25 07:12

甘肃省没有涉及这个政策吗

黄老师-阿顶 解答

2019-07-25 07:15

甘肃省目前没有这个政策。

董慧 追问

2019-07-25 07:17

没有普及的话,那这个个税还是由代开发票的一方缴纳了

黄老师-阿顶 解答

2019-07-25 07:18

这个是需要协商的。
比如现在好多人去租房,房东说我房租每个月10000元,税款谁承租谁出,要不她就把税款再加价到租金里。

董慧 追问

2019-07-25 08:37

但我们这个是我们去税局代开发票。发票备注兰里边写的是个税为0,开了两万多的发票。这个个税是不是要我们自己缴纳

黄老师-阿顶 解答

2019-07-25 08:46

正常情况下是收款方提供发票,他去税局代开发票,税局肯定让他把个税交了,不然的话拿不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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