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业销售额和预征率确定 ①、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 (财税[2016]36号附件2《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七)建筑服务。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老师,你帮我分析分析这段话里怎么能看出他说的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
AA会计学堂-刘老师???? 已认证
于2019-07-24 18:49 发布 200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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