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7-25 09:2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 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 %)x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x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的通行费的进项税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及《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30行“通行费的进项”。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或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票据,按政策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申报抵扣。

糟糕的奇迹 追问

2019-07-25 09:27

老师,附表里的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是填什么呢

轶尘老师 解答

2019-07-25 09:30

那个是专门的运输行业填写的

糟糕的奇迹 追问

2019-07-25 11:27

好的谢谢老师

轶尘老师 解答

2019-07-25 12:06

不客气,如果帮到你,请打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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