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7-30 07:53

发出商品:在一般销售方式下,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即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确定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委托代销商品:是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库存商品。属于资产类科目。

  委托代销商品亦称“托售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的对称。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的商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签订协议,确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品种、价格、代销方式、代销手续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等,明确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

快乐学习 追问

2019-07-30 08:15

我们是商贸公司,我们发货给超市。是采取销的形式,就是我们把货发给超市还没有结算,等超市卖了之后再和我们结算金额,超市是在我们给的供货价上面再加价销售的,请问这个对于我们公司来说是发出商品呢还是委托代销商品?

快乐学习 追问

2019-07-30 08:16

销购的形式,就是等最后卖了多少,就和我们结多少钱。

庄老师 解答

2019-07-30 16:31

你好,这个对于我们公司来说是发出商品

快乐学习 追问

2019-07-30 21:12

老师,请问一下,这个是我和超市的结算单,入库转应付是超市和我算的货款,扣掉销补、退货、费用之后就等于应付款,也就是实付金额,请问这个发票我应该怎样开?
销补:就是超市搞促销活动让利的部分,我们供货商要补回给超市的

庄老师 解答

2019-07-31 06:43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销售返利的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销售返利主要形式
销售返利的主要形式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
3.冲抵货款的形式。
二、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大部分情况是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以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站在委托方的角度,是 委托代销商品 科目
2022-09-04 09:24:47
有的,借:委托代销商品,贷:委托代销商品款
2018-01-27 11:19:54
您好 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是,借:委托代销商品,贷:库存商品。
2021-09-22 11:07:20
您好,是的,受托方还是用受托代销商品(款()
2019-12-16 08:03:58
“委托代销商品”与“发出商品”科目的区别?(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以前“委托代销商品”与“发出商品”是两个科目,后来把“委托代销商品”核算的内容并入“发出商品”科目中,合并后两个科目成为一个科目“1406发出商品”。但在科目解释说明中“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用发出商品即可核算委托代销商品。 1、发出商品:在一般销售方式下,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即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确定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2、委托代销商品:是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时,在发出商品时,如果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比如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或视同买断方式但对方未销售掉的可以退回的情况),那么企业发出商品时,应该先将成本由“库存商品”转入“委托代销商品”,因此这个“委托代销商品”与“发出商品”科目的性质是类似的。委托代销商品行为发生,会计处理时“委托代销商品”与“发出商品”这两个科目可使用任意一个。
2019-07-11 18:13:4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