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公司是在新建生猪栏舍,要做一个费用的统 问
生猪栏舍建设投入费用统计跟踪表应体现以下内容: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编号(如有)、建设地点、建设起止时间。 费用分类统计 土地相关费用(租赁 / 购买、平整)、建筑材料费用(各类基础、墙体等材料)、设备采购费用(养殖、环保、电力设备)、人工费用(各工种工资、技术人员报酬等)、设计与规划费用、运输费用、其他费用(水电费、临时设施费等)。 费用汇总与分析 累计费用、预算对比、费用支付情况。 备注 变更记录、问题与解决方案。 答
老师同,请教 一下,像公转私有没有风险啊,金额有时候 问
那个是经营上的可以的,只要不是老板私人挪用大额公款就行 答
老师,请问其他应付款-待摊房租科目和其他应付款- 问
是的,这二个其实是一个意思 答
请问老师 没申报增值税 可以开发票吗 问
你好,可以的,你想要开出来发票是没问题的。 答
实收资本,新公司和老公司实缴时间是哪天呢? 问
新公司是五年内实缴 老公司可到2032年6月30日 答
老师,已认证的专票丢了怎么处理?,这个票还没有入账刚刚在网上抵扣的
答: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书面报告、登报作废。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法规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法规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参考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第四条关于丢失发票作废申明规定,我省国税系统管辖的纳税人发生发票遗失和被盗等丢失情形时,必须选择在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正式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并在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补充提供已登报申明作废的证明等资料。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来源福建国税):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2、接受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凭证处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现在专票认证360天,那我今天7月份的进票,明年6月份认证抵扣入账可以吗?
答: 可以的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已认证的专票丢了怎么处理?,这个票还没有入账刚刚在网上抵扣的
答: 你好,需要登报,声明遗失,接受税局罚款处罚,办理丢失证明,用发票复印件与丢失证明一起入账
晟染 追问
2019-07-30 17:50
邹老师 解答
2019-07-30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