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7-31 09:54

你好 如果你次年汇算清缴发票还没收到的话要调增处理的;到时你需要专项申请去税前扣除 要去税局备案的

杨杨妈妈 追问

2019-07-31 10:01

谢谢老师,那么请问工资也同样吗?比如当年计提的工资,汇算清缴前仍未发放,汇算清缴需要纳税调增,等到发放的时候税前扣除也需要专项申请,去税局备案吗?

meizi老师 解答

2019-07-31 10:07

你好 是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因此,纳税人取得跨年度发票,可追溯在成本费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你可以看下这个政策要求  具体以你税局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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