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有一香港船务公司需要在深圳请两三个人负责业务联系,所有业务收支都在香港,深圳只会有房租水电工资等费用。这情况是否需要在深圳成立办事处?然后每个月从香港汇一笔钱到深圳作为支付日常费用?还是有其他方式?而且办事处不能交社保要找中介公司?谢谢!不好意思,是办事处还是外企代表处?
yjj
于2019-08-01 18:34 发布 1155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9-08-01 19:06
你好,这个需要办事处就可以,没必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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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需要办事处就可以,没必要公司
2019-08-01 19:06:13
你好,可以的,也是公司在外地发生的一种支出
2017-06-23 09:41:06
你好; 日常开销是非限定的 支出的
2021-11-17 15:38:23
你好 工作需出要外去不记福利 可以记相关业务的成本里
2019-09-25 13:46:19
你好,需要根据费用发生情况计入的,比如管理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福利等
2018-05-14 11: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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