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李理老师回答。谢绝其他老师答复。 A公司承包了一个工程,又转给我们公司。 但是A公司又给我们公司提供了工人,所以给我们公司开了劳务费发票,我们公司给他钱。 但是工程原本是A的,也就是说A专包给我们公司,但是一些工人又是A公司的 这样合理合法吗
羚月
于2019-08-02 12:04 发布 653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8-02 12:15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A公司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为了在帐面上合理的处理人工成本。但是这样一来,相当于他把这一块风险转嫁给了你们公司。因为你们公司和这些人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是长期雇佣的关系。你们公司的这一块人工成本不好核算。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据实写 做劳务费 按你实际业务写就可以了
2018-12-12 15:20:28
增值税2000/1.01*1%
附加税等于增值税*7%/2
个税2000/1.01-800)*20%
2021-06-27 10:58:16
范围建筑工程劳务作业,能开劳务费发票
2019-12-13 15:29:44
同学你好
这2个都是可以的
2021-07-05 10:22:35
你好!不可以的。你不要开加工劳务了。
2019-03-05 09: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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