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8-06 10:34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九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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