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8-08 08:21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
自2016.1.2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
现行的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注:缴纳义务人既包括一般纳税人,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是不含税收入来的。
2017-11-09 10:53:24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
自2016.1.2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
现行的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注:缴纳义务人既包括一般纳税人,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
2019-08-08 08:21:04
不含税收入的万分之五
2019-08-02 11:16:57
现在这个各地有差异,有的是按收入,有的是按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3-12-13 15:33:05
不含税收入的万分之六
2019-08-08 16:14:1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