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公司之前因资金问题,借入私人款,入帐做到短期借款,后在偿还一部分款项后,调帐将短期借款转入其他应付款,.这次税局来查帐,要我们补交借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还要进行罚款,请问税务局的做法正确吗?
岳耀
于2019-08-10 14:48 发布 786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正确的,借款税局要认定有利息的
2019-08-10 14:50:56
你好,先收款就是其他应付,先付款就是其他应收
2019-12-20 17:44:42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不存在计提,生产经营所得的个税存在计提。五险里面的个人承担部分,严格说正确的做法是计入其他应收款,不是计入其他应付款。实际工作中存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事
2019-04-11 11:55:23
其他应收款你是挂在法人名下了吧?税务局会视同你们这属于法人分红缴纳个税。
2019-09-18 20:25:46
其他应付款--(法人)长期挂账 风险不大 不过有钱了最好冲销掉
2016-06-02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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