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行政单位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未扣,由单位垫付,再扣个人部分怎么做分录?例如:单位垫付缴纳时我做的是,借:应付职工薪酬,货:其他应交税费一个人所得税,借:其他应交税费一个人所得税,贷:财政拨款收入。那么现在扣单位代垫付的个人部分怎么做分录,谢了。
春风
于2019-08-14 12:04 发布 1921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9-08-14 12:25
您好,个人所得税就只需要用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就可以,您发工资的时候扣个人,借:应付职工薪酬,货:应交税费一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缴纳的时候,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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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 追问
2019-08-14 12:32
文老师 解答
2019-08-14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