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8年10月我们北京公司在浙江宁波买了一处房产,1279.02平房 ,房产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8569434元人民币,金额是8161365.72,契税实缴金额为244840.98元,2018年10月购买之后,到2019年8月还未进行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同事咨询了当地宁波税务局,说房产税=(不含税原值+契税)*0.7*0.012 土地税为每平方10元,因于拿到房产证的次月便开始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宁波每年的1月1日_1月15日为2税的缴纳期,从1月16日开始计算缴纳税款的滞纳金(万分一五),补缴2税税款,滞纳金计算到申请缴纳税款的当日,我们8.30日去缴纳。,请问我们需要缴纳多少房产税和土地税,并房产税和土地税的滞纳金需要缴纳多少,谢谢!
匆匆
于2019-08-14 18:36 发布 107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8-14 21:20
同学。是你应该交纳的税*万分之5*滞纳天数。
你应该交纳的税是(8161365.72+244840.98)*70%*1.2%+1279.02*10
滞纳天数=1.16日-8.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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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是你应该交纳的税*万分之5*滞纳天数。
你应该交纳的税是(8161365.72+244840.98)*70%*1.2%+1279.02*10
滞纳天数=1.16日-8.30日
2019-08-14 21:20:52
同学您好,房地已经单独核算,房产税只以房价作为房产税计税依据。
2024-08-13 08:30:54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2022-02-24 14:07:50
你好,计算增值税的税负,用缴纳的增值税除以不含税收入。
2020-06-19 16:26:23
你好,是不需要的哈。
2022-01-08 12: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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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 追问
2019-08-14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