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在还在筹建期,研发支出怎么 问
你好,筹建期与生产无关的研发支出不可以加计扣除, 答
老师,如图,这种怎么设置呢 问
生成连续日期序列:在空白列输入10月1日,下拉填充到10月12日,得到包含 11 日的完整日期列表。 数据透视表设置: 插入数据透视表,将完整日期列拖到 “行” 区域; 右键日期字段→字段设置→勾选 “显示无数据的项目”; 数据透视表选项→“对于空单元格,显示:” 填0(或留空)。 匹配原数据:把 “产品 & 工序、数量、金额” 拖到 “值” 区域,即可自动汇总,无数据的 10 月 11 日会显示(值为 0)。 答
有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吗 问
您好,这个税率表是有的,4级税率 答
当月进项发票(专票)必须入账吗,备注有留底税额 问
同学,你好 最好是入账 答
老师,个体户开茶室,茶桌按小时提供茶水,工商选择什 问
工商经营内容:核心选餐饮服务(不含油烟)、食品销售(需办食品经营许可),可增棋牌室服务、茶具销售等一般项目。 税务核定:按小规模纳税人,2025 年增值税减按1%(月销≤10 万 / 季≤30 万普票免征),附加税减半,经营所得个税多核定征收(各地 0.5%-2% 不等),年应纳税所得额≤200 万部分个税减半。 答

政府补助,不征税计入递延收益,征税计入营业外收入?
答: 你好,跟计入什么科目没关系。关键是是否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老师,我们公司有一笔政府的房租补贴收入,收到时入得递延收益,后期转营业外收入!转的这笔收入 能作为不征税收入,抵扣吗
答: 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同时 其对应的支出 也不能扣除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财政拨款做项目专项资金,做账时要记入递延收益,然后分期转入营业外收入,这个收入是不是不征税收入,是不征所得税吗?
答: 你好,不属于不征税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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