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早上好,外商投资企业(港资),现外商要求退股,源企业性质便为内资企业,涉及股权转让有没有所得优惠。(股权转让主要是涉及土地及房产增值,未分配利润基本与盈余公积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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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8-19 09:34 发布 1168次浏览
- 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19-08-19 09:57
你好,这个现在是没有什么特殊优惠了,不像若干年前。如果是转让股份的话,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转入收入-投入资本,如果是退股,也就是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的话,计税基础是转让收入-投入资本-对应比例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相关问题讨论

起初未分配利润在借方表示亏损
2022-06-08 15:37:56

你好,这个现在是没有什么特殊优惠了,不像若干年前。如果是转让股份的话,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转入收入-投入资本,如果是退股,也就是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的话,计税基础是转让收入-投入资本-对应比例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019-08-19 09:57:06

同学,您好,分录是正确的。
2019-01-18 15:51:55

同学你好!这个应该说 未分配利润 当年的增加额 是这样的
2020-11-19 13:54:50

你好 100+300*85% 就是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2019-07-30 16: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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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9 10:28
许老师 解答
2019-08-19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