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8-21 13:05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5/n812156/n812464/c1186045/content.html
软件收入税负超过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软件部分没有进项的话,就是退17%-3%=14%,如果有进项,就是退 实际税负-3%的部分。
例题:软件部分税负=7700/53000=14.53%
53000*3%=1590,
7700-1590=6110为即征即退可申请退税额。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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