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4年5月21成立,残保金减免3年,时间如何判定?
魔幻的大雁
于2019-08-23 22:53 发布 805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8-23 22:56
①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之间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3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②2017年4月1日之后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12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本期免征月份计算规则:
①免征剩余月份≤0(不免征)
②0<免征剩余月份≤1(免征月份按1个月计算)
③0<免征剩余月份<12(免征月份按月计算)
④12≤免征剩余月份<36(免征月份按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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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之间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3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②2017年4月1日之后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12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本期免征月份计算规则:
①免征剩余月份≤0(不免征)
②0<免征剩余月份≤1(免征月份按1个月计算)
③0<免征剩余月份<12(免征月份按月计算)
④12≤免征剩余月份<36(免征月份按年计算)
2019-08-23 22:56:22

"要求2015年成立,才能享受残保金的减免。贵公司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根据财税[2014]122号文,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7-06-05 15:55:17

您好,2019年1-3月份的残保金可以申报减免,提供资料到税务局申报减免,30人以下的全部减免。
2019-03-12 20:31:45

你好,嗯额,是的,从成立年度开始算的呢
2019-05-08 14:45:09

你好 是从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
2019-05-08 1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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