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4年5月21成立,残保金减免3年,时间如何判定?
魔幻的大雁
于2019-08-23 22:53 发布 791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8-23 22:56
①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之间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3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②2017年4月1日之后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12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本期免征月份计算规则:
①免征剩余月份≤0(不免征)
②0<免征剩余月份≤1(免征月份按1个月计算)
③0<免征剩余月份<12(免征月份按月计算)
④12≤免征剩余月份<36(免征月份按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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