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母在吉林大安市。现在准备去吉林市定居。请问。医疗保险是怎么报销的。谢谢
忧虑的豆芽
于2019-08-24 17:40 发布 73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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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各地规定有出入,最好咨询当地社保局最为稳妥。
2019-08-24 17:42:05
你好 如果符合报销范围是可以报的 自费的一般社保不会报的 具体你要咨询社保局
2019-02-19 17:13:39
同学,你好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其中的一项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2024-06-03 14:52:30
你好,这个就是补充医疗的,学员
2022-01-19 16:22:33
同学你好,职工人员按80%的比例支付,退休人员按85%支付,但各地情况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2021-09-20 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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