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营业范围限制,公司甲(股东为A,'B)成立了新公司乙(股东仍为A,B), 并将公司甲自有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乙(股东仅为A,B)使用。公司甲没有房租收入。公司甲每年清缴房产地产税。请问这种情况公司甲还要交租赁所得税吗?
粗心的纸鹤
于2019-08-24 21:50 发布 654次浏览
- 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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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也是要缴纳的。不过呢,是由乙公司代为缴纳,按房产余值缴纳的。
2019-08-24 21:57:26

您好,如果房产证上是股东的,又没约定租金,也没给过租金,那么算无偿使用的。
2021-10-27 15:03:37

您好!这个税局会核定你的租赁金额的,税种也是一样,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
2017-06-15 16:18:01

1、不建议做成无租使用,因为税局不会认可的,因为收不上税
2、做成员工投资的话,一是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二是要申报印花税的。
3、建议还是正常支付租金,并发票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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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9 16:36:12

推荐你选择有偿租赁,因为到时候,税务局仍然会要求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且是根据他们自行定制的标准来缴纳的,缴纳的会更多的
2020-01-17 10: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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