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为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这句话怎么理解?
喳喳
于2019-08-27 22:17 发布 1997次浏览
- 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19-08-27 22:20
就是是,有限合伙人,本来是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但为企业向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是与合伙企业业务相关,但是,不将这一行为,看做是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相关问题讨论
就是是,有限合伙人,本来是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但为企业向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是与合伙企业业务相关,但是,不将这一行为,看做是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2019-08-27 22:20:12
您好同学
是普通合伙人同学。
2019-10-18 12:34:04
您好,不可以,除非提出异议记录在策
2019-02-08 08:56:48
1.2有担保协义就可以的
2023-08-22 09:53:47
A,C,D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2024-05-05 18:07:2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喳喳 追问
2019-08-28 11:13
许老师 解答
2019-08-28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