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雷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8-29 22:26

有对价安排源自于被购买方未来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出售方对目标资产的了解程度远远高于购买方,双方在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出于对购买方的一种保护,或有对价一定程度上让出售方与购买方共同承担被购买方购买日后一段时间内的经营风险。
或有对价作为合并对价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会计处理结果将直接关系到企业合并形成商誉的金额,并可能影响交易日后合并主体的后续损益。
一、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二十一章中,关于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相比之前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指出,"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兄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中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该按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资本公积;如果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号-或有事项》或其他相应的准则处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第58条指出,"购买日后发生的事项导致的改变不属于计量期间的调整,比如满足特定收益目标、达到特定的股价或研发项目取得里程碑式的成果等",由此带来的或有对价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商誉

心如止水 追问

2019-08-30 06:54

没懂,

雷老师 解答

2019-08-30 07:13

看看或有对价的会计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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