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在2018年的时候营业执照正负本不慎丢失,在2018年12月5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于2018年12月7日补领营业执照正负本,在填写遗失公告处没有填写补领日期的地方,所以没有填写,到现在系统上的(是否已补领)下面对应的是【否】,所以在该首页上面有一排红色的字,上面写的:,该企业正在进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请问是什么原因?
碧蓝的月光
于2019-09-02 09:29 发布 114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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