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里的第七条,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想请问一下,怎样计提这加计的10%进项?
欢喜的大象
于2019-09-02 10:17 发布 1669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费
按当月的进项税额*10%,作为这张凭证的入账金额。需要有加计抵减的申明
2019-09-02 10:18:23
借费用,进项,增值税加计抵扣,贷银存,其他收益
2019-04-30 10:17:27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2022-03-11 08:19:21
同学您好,是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多了。现在能扣的进项税额是可抵扣进项税额*(1+15%)
2019-10-30 20:09:09
你好,
不用的,没有影响的
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的
2020-05-18 2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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