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7月1日入职,7月做了工资计提,8月15日发放7月工资8000并代扣个税90,8月发放的工资是不是在9月1一15日做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中申报?但是申报后系统示显的是1个月的收入8000和2个月的累计扣减额(5000+5000),这样系统上就没有个税了,那么我该如何做个税申报?
飘逸的老师
于2019-09-05 13:30 发布 979次浏览
- 送心意
路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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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但是申报后系统示显的是1个月的收入8000和2个月的累计扣减额(5000+5000)”,这个是你9月份申报的时候显示的吗?
2019-09-05 13:33:54
你好,就这样申报,年终汇算时会显示出来的多扣除的费用
2019-09-05 14:14:36
您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除了经营所得项目外,其他项目都是会涉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比如您公司发生了劳务报酬的业务,那就要再支付时,需要对此业务进行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和申报了。
2020-06-22 15:08:47
你好,可以这个月合在一起申报,也可以修改上月申报表
2019-08-03 13:33:38
您好
个体户申报个税是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中申报生产经营所得
2019-10-22 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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