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陈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9-05 13:42
你好,增值税是价外税,其形成应交与实际交纳的各个过程与环节,都是不会影响企业的损益和利润的,所以补交上年度增值税时,同样也是不会影响损益和利润的,所以也就不能通过损益类科目来核算的,故,补交上年度的增值税,不能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的,而是直接在“应交税费”科目内核算与处理就可以的!你是想得过于复杂了,其实很简单的,就和交当期的一样的处理,只不过是可能会有其他处罚和滞纳金之类的金额的。
但是如果这个补交的增值税是国税要求补的,那就会涉及收入,收入就会影响当期的损益了
那实质上是你们隐瞒了收入或是漏计了收入导致的收入与相关的损益核算不正确,不是仅仅指增值税了,那么相关的收入或损益,就得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核算了,如,你们上一年度漏计了一笔收入是20万元,成本是15万元,以上数据全部漏计了,那么这时补记时,具体的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23.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
贷:库存商品 15
补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4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罚款和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借方之和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