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7月份做了调整,但有部分人员是6月底离职的,社保人员减少只能在7月操作,因此调整的时候还有他们的个人扣款部分,8月社保结算单拉出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工资结清离职,这部分金额要怎么做账
激动的荷花
于2019-09-05 13:47 发布 159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9-05 13:51
你好,意思是你们给离职的多交了一个月的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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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意思是你们给离职的多交了一个月的社保吗
2019-09-05 13:51:51
你找一下当地纳税的比例,一般是对外公布的,单位缴多少个人缴多少,哪个缴多少的,然后按工资推就好了。一般的网上都有,》部分城市 特殊 。不一样的。
比如工资是8%,单位是20%,其它 也是这个比例只是你没说是哪个城市这个不好办,你要自己查一下当地社保局的网站 。我这么说明白吗?懂了记得点结束并评价哟。
2019-05-25 16:38:57
结算单价可以调整的情况下,结算单价=3516230.74/7507.7=468.349926
2022-05-25 11:19:31
用社保系统打出来的征集结算单做帐就可以,不用盖章的
2018-09-28 11:01:47
直接到社保局打印具体的明细,或者用U盘拷贝回公司整年的数据
2020-05-16 18: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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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动的荷花 追问
2019-09-05 13:53
朴老师 解答
2019-09-05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