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公司购买手机给办公使用的话,比如这个手 问
你好单价单价3000以上,或者2000以上就可以做固定资产了,需要集体折旧 答
领取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浙江这边的? 问
同学,你好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申请了失业保险金即默认同步申请了失业登记,不一定要先办理失业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的90%。 答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结转掉吗? 问
同学,你好 不需要每月结转,只有处理资产时结转. 答
1、公司借给个人(不是股东)3000万,2年一直没有还,会 问
你好,这个要看税务局怎么认定 如果认定为偶然所得就要交个税。 这个要看当时的债权是怎么样分配的。 答
老师,抵扣了的专票,要作废。我怎么处理啊? 问
您好,对方开红字信息表,您们再开负数发票 答
你好,老师,在不征税收入里面有这么一个: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均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这做如何理解,纳入收入总额不是要征税了吗?
答: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均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这里的“收入总额”是指,用来计算其他抵扣限额等的一个计算标准,而不是用来征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同时,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财政专项拨款,是否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答: 专项拨款有指定用用途吗?
kirsten luo 追问
2019-09-07 09:29
焦老师 解答
2019-09-07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