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对公账户有300多万怎么能合理提到个人账户呢,如果不能提到个人账户,以借款的名义提到分公司呢,分公司到19年12月31号之前必须还款吗?如果不还会有什么风险呢?
玲玲
于2019-09-08 13:24 发布 146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9-08 13:33
如果是提到分公司,分公司并不是要这个还款时间的要求,如果是提到你的股东才有这个要求。
相关问题讨论
如果是提到分公司,分公司并不是要这个还款时间的要求,如果是提到你的股东才有这个要求。
2019-09-08 13:33:16
回单没法修改,你要修改需要退回来重新打款
2019-07-26 12:34:12
你好这个没什么问题,到时回单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2019-07-26 12:16:59
对公账户不能直接转给股东 到年底或发生一年的时间形成其他应收款-股东 视同对股东分配利润会对股东征收个税
2015-11-09 15:51:08
可以转,但是存在着要交税的风险
2019-06-21 23: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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