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9-08 19:04

9月份申报个税7月份的工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个月的金额,下个月计算时要补缴,

&@涳杺婇*&% 追问

2019-09-08 19:07

我现在申报是显示的是累积数,我需要改税款所属期吗?

庄老师 解答

2019-09-08 22:15

你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具体预扣预缴税款方法为:1.工资、薪金所得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累计预扣预缴举例
2019年1月,甲取得工资3万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无其他扣除项);2019年2月,甲同样取得工资3万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无其他扣除项)。
问:甲在1月和2月分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如果上述工资在2018年1月和2月取得,甲两个月应分别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不得扣除。
每月应纳税额=(30000-4000-3500)×25%-1005=4620元。
2.由于上述工资在2019年取得,甲应按照累计预扣预缴法计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可以扣除。
1月应纳税额=(30000-4000-5000-2000)×3%=570元;
2月应纳税额=[(30000+30000)-(4000+4000)-5000×2-(2000+2000)]×10%-2520-570=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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