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总公司分派的办事处负责人,办事处帐户财务章及管理人是我,我又将自己的私车租给办事处在公用,请问总公司拨付在办事处帐户上的钱,能从办事处帐上支付给我个人名下吗?有租赁合同和我自己代开的税务发票,算不算挪用和违法?
无限的牛排
于2019-09-10 10:13 发布 773次浏览
- 送心意
冯慧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有租赁合同且有代开的发票,属于合规操作
2019-09-10 10:21:26
五万元管理费总部需要开6%的发票,分分司有利润,负责人是否可以全部拿看双方约定
2017-10-30 13:12:49
可以,打钱过去的时候做其他应收款,报销再冲
2019-03-11 17:10:21
你好,可以的,本身就是在单位的职员
2019-08-15 11:22:16
你好,可以的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2022-02-10 13: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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