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供应商的电子发票开错,怎样处理呢? 问
让对方红冲,重新开具 答
老师,9月给客户开票时入户门485平方*240元含税单 问
同学你好,开具红字发票后,根据发票金额做负数分录,也就是之前开具正数发票时做的正数分录,现在再做一个负数的, 答
老师,我们是4S店的,保险理赔公司(北京钱袋宝支付技 问
你好,可以开普通发票,对方企业他不要求单位名字吗 答
服务合同,提供一年的服务,按月结算,需要提交审批流 问
你好,提供完服务,不管收没收钱,开没开发票,都应该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后期收到钱开了发票,红冲之前的再做发票的。借,应收账款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 应交税费负数,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答
请教老师,购买农户或者农业合作社的初级农产品,是 问
你好,直接销售的话确实是可以免税。也就不用抵扣了。 答
附加税的优惠政策,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 小规模之前税率是3%的,现在是1%。
四项服务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有什么优惠政策?附加税有什么优惠政策呢?
答: 你好,增值税没有优惠政策,还是之前的 附加税,如果月销售额10万以内,可以免地方教育和教育附加。
商晓 追问
2019-09-12 10:37
郭老师 解答
2019-09-12 10:37
商晓 追问
2019-09-12 10:38
商晓 追问
2019-09-12 10:39
郭老师 解答
2019-09-12 10:39
商晓 追问
2019-09-12 10:39
郭老师 解答
2019-09-12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