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押金逾期按合同约定或以1年为限并入销售额,怎么理解?是有合同约定按合同执行?还是最高只能以1年为限,就算合同有约定,但最高也是以1年为限执行?
奔跑
于2016-03-04 08:47 发布 1427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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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没有说明的按以1年为限并入销售额处理
2016-03-04 10:01:36
包装物是指纳税人包装本单位货物的各种物品。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另收取包装物押金,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即使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上述规定中,“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者一年为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当然,再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2020-02-29 21:28:47
同学你好!除了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 收取的押金 并入销售额 影响增值税的计算哦
2021-04-27 09:22:19
你好,一般情况逾期时 才确认为销售额
2019-08-09 11:30:36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销售除黄酒、啤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如果书上没有这样写,应该是笔误漏写了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19-02-22 14: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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