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司和合作方按比例分摊收益,在收到某客户的17元后,我司的收益为15元,合作方的收益为2元。按照正常流程,合作方在收到客户给的17元后,需尽快将全额17元打款给我司(合作方同时会开出17元的发票给客户),我司相应开出金额为17元的发票给合作方,然后将2元服务费打款给合作方,然后合作方开回2元的发票给我司。“现在”为了节省一步,合作方在收到客户的17元后,只将15元打款给我司,然后要求我司开出17元的发票给他们。合作方在收到这17元的发票后,再开出2元的发票给回我司。请问,“现在”这样的账务流程在实际操作中是否正确并可行?对比原来的流程,“现在”的流程又应该如何入账??
于2019-09-14 19:25 发布 717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是可以的,两种方式都是可以的同学。现在的方式也是可以的,你们收入17,费用是2,利润就是15,没有问题的。
2019-09-14 20:21:47
你好,可以确认你们的收入,并且暂估成本。
2020-03-13 16:36:14
你这样的处理流程是可以的。
但是有一个前提是,你要出具一个说明,委托付款方将这个款项转你的合作方。
2019-09-14 18:52:21
你好!计入招待费或福利费
2018-06-28 16:52:36
作为服务费支出入账
2018-10-15 17:27:0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