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09-16 10:44

你好,你们属于新能源的吗?我们有这个真账实操,稍等我去找下哦

雅麗 追问

2019-09-16 10:53

好的,辛苦老师帮忙找一下

朴老师 解答

2019-09-16 11:00

不好意思哦,之前那个下架了在重新制作中

朴老师 解答

2019-09-16 11:02

财建[2015]134号对新能源汽车补助的规定。

该文件规定: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具体的补助对象、产品和标准是: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二)补助产品。中央财政补助的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三)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6年各类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见附件1。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销售企业会计和税务处理

通过文件规定可以看出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不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只是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

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依据上述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1、销售符合规定条件的汽车时: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客户新能源汽车差价补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到期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客户新能源汽车差价补助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税务处理上,收到补助资金,实质是财政代消费者支付的车款,是销售价款的一部分,应该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并且销售方应该按销售价款全额给购买方开具发票,需注意的是在所得税方面会有会税差异,所得税方面可以在收到补贴收入时点确认该补贴收入。(可参考深圳国税发布的《视同销售不含税价、对赌协议补偿金等20问解答》之案例四)

然后,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购买企业会计和税务处理

依据财建[2015]134号规定,补助对象是消费者,即购买企业。那么参考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

“第七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第八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对于购买方来说,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1、购买车入账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递延收益(新能源汽车差价补助金额)

2、后期计提折旧时:

借:**成本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税务处理上,购买方应收的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替单位支付给了销售企业,已经含在车价款中计入了固定资产原值,后期在计提折旧时,同时应将递延收益分期转入当期损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当然在会计处理上,对于此笔补助资金可以按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进项账务处理,这样后期按冲减后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也就不用再分期结转递延收益了。

雅麗 追问

2019-09-16 12:57

雅麗 追问

2019-09-16 12:57

不是汽车新能源

朴老师 解答

2019-09-16 12:58

不好意思哦,这个的科目没有哦

雅麗 追问

2019-09-16 13:07

这个的二级科目怎么设置

朴老师 解答

2019-09-16 13:08

你这个属于维修的吗

雅麗 追问

2019-09-16 13:09

收入的明细科目

朴老师 解答

2019-09-16 13:10

收入就做主营业务收入,不用二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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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属于新能源的吗?我们有这个真账实操,稍等我去找下哦
2019-09-16 10:44:14
所有的优惠政策都考虑到了呀
2022-06-13 15:03:24
应该是生活服务类的公司。和一般的买卖商品一样的。根据总局【2010】2号文件规定采取“公司+农户”模式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采取“公司+农户”模式的蔬菜流通企业可以减免所得税。其他形式的直接进行蔬菜流通的企业照征所得税。
2019-03-22 10:41:52
你好,如果是软件企业,实行增值税实际税负率超过3%执行先征后退
2017-06-16 10:27:38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费扣减、享受条件以及办理方式等方面的一系列措施**。下面将具体介绍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 1. **享受主体** - **定义与范围**: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面向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 **适用范围**:该政策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年度,即毕业所在自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 **优惠内容** - **税费扣减**: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限额标准上浮**: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3. **享受条件** - **实际税额限制**:纳税人实际应缴税费小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税费为限;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 - **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 **经营期不足一年的情况**: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以实际月数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4. **办理方式** - **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代为申领;离校后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 - **申请程序**:持《就业创业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向创业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符合条件后注明相应税收政策字样[^3^]。 - **纳税申报**: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选择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享受本项税收优惠。 5. **政策依据** - **文件依据**: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以及其他相关公告和部门政务指引。 综上所述,这些政策不仅体现了国家对青年创业的支持和鼓励,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税收减免,降低了创业门槛,增强了创业动力。
2024-07-11 20: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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