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成立A公司,自己家人做员工,并且缴纳社保,现在想再成立一家B公司,自己的家人能不能既是A公司的员工,又可以做B公司的法人呢?或者说成立的B公司缺一个法人,不想用外人,由谁来担任最好?
会计
于2019-09-16 18:16 发布 98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9-16 18:17
你好,那你一个人只能在一个公司发工资交社保的,法人不发工资的话是可以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不用缴纳社保。
2021-09-14 19:33:56
这个要看业主方的规定。
有的业主方投票有规定条件 必须是要提供人员社保。
2019-07-25 21:21:37
你好,按照他的工资设定 就好了,
2020-12-15 15:04:18
你好,那你一个人只能在一个公司发工资交社保的,法人不发工资的话是可以的
2019-09-16 18:17:31
您好
如果在另外一个单位任职 可以的
2020-07-01 09: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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