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般纳税人房地产企业取得的土地出让金(财政)收据,,请问土地成本抵减销项税额,但是假设土地成本不进行抵减,1、计提的销项税额抵减账务上如何处理?2、当项目进行土增汇算时,抵减额能做为开发成本扣除吗?3、能做为开发费用10%和20%扣除的计算基数吗?
斯文的小丸子
于2019-09-25 14:37 发布 223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房产可以给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1-05-27 11:09:38
你好,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放的房地产项目 税率是9%
2019-05-23 10:07:52
差额冲减营业成本或开发成本
不可以作为扣除基数
2019-09-25 16:41:22
1,可以
2,这里是指正常销售,可自行选择开专票和普票,但是开专票前提 是对方能抵扣,个人的话,他是不可抵扣的,所以是不可开专票的
3,个人只能开普票的
2020-12-26 17:59:47
非房企一般纳税人与房企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项目计税区别主要表现在税负率上:一般纳税人采用收入减损失加营改增减税计算,而房企一般纳税人按照收入减去销售成本加营改增减税,此时,依据增值税特别规定,可以在销售成本中一次性扣除相关发票的税额,从而减少税负。拓展知识:房企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减税率是按照收入的60%计算,而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减税率是按照收入的50%计算。
2023-03-20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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