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9-09-26 17:38

1、严格讲是不合规的。乙公司会有涉税风险的。
2、开票没有风险,但是建议要取得受票方委托这个人支付款项的委托书,避免给你公司带来税务风险。

阳光☀️明媚 追问

2019-09-26 17:44

货是自提,我们会计无法确定个人甲提货后是否给需要开票的公司了

张艳老师 解答

2019-09-26 17:49

建议反正要开票的话,就需要取得受票方委托这个人支付款项的委托书,这样能最大限度避免给你公司带来税务风险。

阳光☀️明媚 追问

2019-09-26 17:50

我们是开票方,现在又一笔这样的业务,货在5月份就提走了,8月才有另一个不同的公司走账,我们公司怕有三流不一致,都不敢开票了

张艳老师 解答

2019-09-26 17:53

具体业务背景老师也不熟悉,其实三流不一致的风险,在您这里不存在的,只是会因为个人【有可能卖票】而发生税局来您公司检查源头资料的可能性。是要尽量做规范的。我单位之前就发生过此类情况。

阳光☀️明媚 追问

2019-09-26 17:56

这一个人打款,票老是开给不同的公司,所以才担心

张艳老师 解答

2019-09-26 17:57

是的,建议参照老师上面的回复操作吧,能够避免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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