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甲打款到公户,然后把货提走了,要求开票给公司乙,公司乙走账后,再把钱退回个人甲,这种开票合规吗? 个人甲几次对公打款,发票是要求开给不同的公司,这些公司也走账了,这种开票有风险吗
阳光☀️明媚
于2019-09-26 17:34 发布 1835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9-09-26 17:38
1、严格讲是不合规的。乙公司会有涉税风险的。
2、开票没有风险,但是建议要取得受票方委托这个人支付款项的委托书,避免给你公司带来税务风险。
相关问题讨论
1、严格讲是不合规的。乙公司会有涉税风险的。
2、开票没有风险,但是建议要取得受票方委托这个人支付款项的委托书,避免给你公司带来税务风险。
2019-09-26 17:38:50
同学你好
原路退回就可以
2022-03-04 14:53:15
你好!如果是甲拿走货的话,这个就属于虚开发票了。
2019-09-26 17:33:05
这个没有实际交易不能开发票,你这个只能算借款
2019-09-13 09:47:03
同学,你好
最好重新退回再从对公转
2022-01-12 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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