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9-27 09:04

你好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国税发「1998」155号: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所以是企业发给员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是救济金性质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只有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的才免个人所得税,企业支付不可以免征个税。

773834191宝 追问

2019-09-27 09:06

意思是不需要申报个税哦?怎么做账呢

meizi老师 解答

2019-09-27 09:08

你好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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