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签订的建筑合同,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是不是只能选择一般计税?如果是一般计税,有劳务分包出去,是不是适用差额征收?工程在东莞,公司在江西,异地预缴税款和总公司的缴税是怎么计算的?
sukie
于2019-09-27 22:58 发布 164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9-27 23:26
您好,19年签订的建筑合同,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包工包料的,只能选择一般计税,如果是清包工或者甲供,可以简易征收,如果是一般计税,有劳务分包出去,适用差额征收,工程在东莞,公司在江西,异地预缴税款,一般计税的,按2%缴纳增值税,总公司的缴纳剩余的税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sukie 追问
2019-09-27 23:37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9-09-27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