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如果我公司要变更住址,营业执照已经拿去工商局变更了,原来住址的国税和地税还没有注销,现在地税漏了房产税没开,所以没办法进行注销,我可以拿已经变更了的营业执照去原来的地税局开房产税发票吗?因为现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的了。
感动的摩托
于2016-03-11 09:48 发布 1274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3-11 09:51
您好!一般如果地税没有注销的话,可以拿地税税务登记证去开的。不过有的地方三证合一的时候,工商局需要把所有的证件都收上去,这样的就只能拿营业执照去开了,个人建议您还是咨询下当地税局。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