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甲方,在合同里,如果约定甲方委托给一个没有关系的公司付款,且开具发票给那个公司,但是乙方是给我提供甲方服务的,这样发票也开出来了,那么付款的那个公司可以计入费用吗?有什么不妥的吗?谢谢
yi平
于2019-09-30 09:56 发布 119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9-30 10:03
你好,同学。
可以计入费用,并没有不妥当。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可以计入费用,并没有不妥当。
2019-09-30 10:03:25
你好; 这个不合理的 ; 如果 全额你开票出去; 全额做收入; 那么 扣扣让对方给你开票据给你做账才行的
2022-07-26 11:39:24
你可以和对方商量下,能不能先退回去,然后等有收入了在通知开票。如果对方不同意,只能挂预付账款,挂预付账款科目没有大问题的。
2018-04-14 08:19:05
可能对方为了逃避税款
2023-05-06 10:23:56
你好!可以直接做费用,或者做到预付实际发生时转入费用
2018-04-13 11: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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