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申请了软件即增即退的政策,已有备案书。8月份开了,50万软件(税额是57522.1)+40万硬件(税额是46017.68)的发票,实际扣税金额是57522.1,,,现在要办理退税,去办理过程中,税务局的人说,要求我们分开核算。我们自行开发的软件(非嵌入式),软件产品没有进项发票抵扣,但税务局也是要求弄分摊什么,问如何操作,还有退税能退多少钱,如何计算??如何做分推?
金
于2019-10-05 15:16 发布 98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10-05 18:54
你好,同学。
对于软件和硬件部分是要分开核算处理的。
你现在是根据你实际软件部分和硬件部分分开核算收入。
然后进项抵扣也是一样的,分开抵扣。
然后你单独核算你软件部分超过3%部分可以退的是多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