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我公司采购一整套设备(一整套设备中有三个设备模块),我公司将这三个设备模块通过添加我公司自有的软件后销售,请问下这种销售合同签的名称是某某设备,最后开票也是开的设备发票,这样可以吗?我没有开软件部分的发票,像这种情况需要在合同和开票中体现软件吗?我公司希望的是不体现,只是价格由采购的一整套设备销售出去时变为三个独立设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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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10-08 11:52 发布 774次浏览
- 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10-08 12:37
你好!你们有加工资质吗?采购发票最好也是3个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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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有加工资质吗?采购发票最好也是3个设备
2019-10-08 12:37:25
你好
不一样有风险,可能不让税前扣除
2021-09-03 13:04:51
硬件设备的税率现应为16%,软件服务费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6% 不是一般纳税人3%,销售发票的上的硬件设备名称要与采购发票上的一样。
2018-10-24 13:42:01
你好!你具体是什么工程呢,建筑吗
2019-08-26 11:29:59
你好,这个我可以理解是设备安装调试吗
2021-12-08 09: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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