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10-08 15:42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第十三条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四条 撤销的分支机构,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

殷勤的果汁 追问

2019-10-08 15:49

发现分公司根多票据不合规,需纳税调整,调整后是不是总公司需要重新申报,重新分配?

朴老师 解答

2019-10-08 15:59

是的,总公司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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