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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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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经营地的地税机关核对(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实行联合办税的即时回复),地税机关同意办结的,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2022-04-26 19:12:09

您好,报告相当于是外经证,报验是拿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到税局报验。
现在网上就可以报验。
2021-11-24 10:35:06

你填写好以后应该是有一个提交的
2019-01-07 15:00:12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1-06-01 11:29:58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 如果合同续期 可以一直延续
2020-04-21 14: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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