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俞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0-10 09:19

根据财税〔2016〕101号文,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可选择递延纳税,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入股方是个人的才可申请。

听话的大叔 追问

2019-10-10 10:24

谢谢您,关键是可延长到股权转移时缴纳,如果一直没有股权转移是不是可以一直不缴纳?另外,缴纳税款时,是不是以当时的转移价交税,而不是以现在股东的投资价值计算吧?

听话的大叔 追问

2019-10-10 10:27

俞老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在技术股权没有变成真正的现金收入前,是不用纳税的?

俞老师 解答

2019-10-10 10:45

是的,你是可以这样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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