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问:老师,2015年底应交增值税下面期末进项税额528700.49,已交税金8521.33,减免税金8521.33,转出未交增值税6894.18,借方合计544446元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末544446.02元, 1、我需要把这些科目的期末数结平?怎么做分录? 2、贷方多出了0.02元(实际上应该没有这0.02才对),我怎么处理? (其中纳税申报表中销项税额是544446,财务软件里的销项是544446.02)
Best^^ 楠
于2016-03-14 12:23 发布 98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3-14 14:04
1、我需要把这些科目的期末数结平吗?怎么做分录?
2、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2,贷主营业务收入0.02.这样操作是不是摘要写调整科目?不需要附什么原始凭证吧?
相关问题讨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2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2016-03-14 12:54:02
应交负债属于负债类科目。月未要结转
2015-07-08 16:55:32
你好!是的,就是这样的。
2018-06-13 10:19:32
你好,缴纳时才是借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2019-02-27 16:15:30
您好,期初有余额的,如果是结转下年的,直接结转下年,如果不是结转下年的,不需要每月结转。
2017-11-13 16:11:1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Best^^ 楠 追问
2016-03-14 15:24
Best^^ 楠 追问
2016-03-14 15:28
Best^^ 楠 追问
2016-03-14 15:32
邹老师 解答
2016-03-14 12:54
邹老师 解答
2016-03-14 14:06
邹老师 解答
2016-03-14 15:25
邹老师 解答
2016-03-14 15:30
邹老师 解答
2016-03-14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