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金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9-10-10 15:01

您好,学员,对的,根据财税[2016]12号规定,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免征政策长期有效。

追问

2019-10-10 15:04

老师,那城建税是不是也是免征的呢?哪我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多交了,税务显示风险提示我该怎么办呢?

金子老师 解答

2019-10-10 15:10

对,减免,多交的城建税,可去税局申请退还或者抵后面的税。

追问

2019-10-10 15:10

好的,谢谢老师

金子老师 解答

2019-10-10 15:12

不用客气学员,很高兴为您解答!若对我的解答满意请给予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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