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有下列几种情况:1、公司汇款汇到总公司、发票是分公司开的;2、公司汇款汇到子公司,发票是母公司开的;3、汇款汇到A子公司或者A分公司,发票是B子公司或者B分公司开的发票,AB同属一家母公司或者总公司。上述三种情况算不算三流不一致,谢谢。如果不算是否需要什么辅助证明材料,谢谢
苏杭
于2019-10-11 08:09 发布 185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0-11 09:03
1.总公司应该把钱还给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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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公司应该把钱还给分公司
2019-10-11 09:03:27
您好同学母子公司是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但是存在控股的关系;总分公司则并非各自独立的实体,分公司完全受控于总公司。
母公司是相对于子公司而言的;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人,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财务关联关系,他们是独立的法人、会计主体。母公司也可以叫做控股公司。
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总公司与分公司是紧密的资金核算关系,总公司是法人公司,分公司不是法人公司,若分公司的资金核算权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独立会计主体;若子公司办理了工商手续,有纳税义务,则是独立的会计主体。
2020-03-26 11:32:57
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020-03-13 21:06:56
母子公司是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 所得税独立申报
总分公司没有投资关系 所得税汇总申报
2019-12-03 09:43:10
您好。是按总分公司和母子公司的合计数
2021-10-30 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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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解答
2019-10-11 09:06
苏杭 追问
2019-10-11 09:50
朴老师 解答
2019-10-11 10:03